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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6-24 09:17; 浏览量: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