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量刑?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律师会见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律师会见 >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量刑?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8-28 09:55; 浏览量: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量刑?成都刑事律师整理了本罪的量刑标准内容,具体如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可分为伪造、出售的数量巨大与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两种情况。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