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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方法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7-11 09:06; 浏览量:

一、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方法是什么

  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方法是:

  1.全面取证规则。即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证据形式不仅要穷尽刑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还要尽可能地全面调取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清楚的查明案件事实,也是确保正确判案的前提。全面取证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已作了详尽的规定。

  2.合法取证规则,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主体合法要求证据的调取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

  3.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在刑事诉讼中,控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控告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控方举证不足,则将承担其主张或控告的事实不能成立的法律后果。被告人不负证明其有被控告的犯罪事实的责任。

  二、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明案件事实的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1.物证类的证据种类;

  2.书证类的证据种类;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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