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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3-28 10:46; 浏览量:
一、判刑了罚金到哪里交
1、判刑了罚金到作出判决的法院交纳。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