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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役的人犯归谁负责执行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2-10 09:06; 浏览量:

一、被拘役的人犯归谁负责执行

1、被拘役的人犯归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犯罪分子被处以拘役的,期限应当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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