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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7-26 08:13; 浏览量:

一、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刑事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属于刑事,我国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

  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二、拘留会留案底吗

  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实施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并且经人民法院确定有罪判处刑罚的会留下案底。案底一旦产生,不得消除。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三、那么一般拘留分为哪几种呢?

  第一种是行政拘留,一般是指的当事人违反了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的相关的违法行为,这种是给予到当事人最严厉的一种制裁,其实是属于行政处罚里面的一种。一般治安拘留的最高的时间期限是15天时间(拘留期限一到就应该释放,这一般是由相关的公安机关所决定的,在相应的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惩罚;对于相关的拘留惩罚有所异议的,可以提起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总共执行拘留的时间是不可以超过20天时间的。

  第二种是指刑事拘留,一般指的是相关的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在这一起已经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当中,对于现在已经抓捕的有相关的确凿证据的罪犯或者是其他的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暂时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相关的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在这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的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面进行相关的案情讯问。如果被拘留人再经过法院或者其他的相关额部门批准以后可以进行逮捕,就应该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在被审理之后被相关的部门无罪释放的话,那么这个被逮捕的当事人就可以向国家申请相应的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对于当事人的一种处罚或者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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