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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5-25 10:51; 浏览量:
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
(一)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
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三)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是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包括:
1、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
二审和再审的区别: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