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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2-20 11:24; 浏览量:
按法律来说,其实没有影响,各自履行自己的职务工作而已。公安觉得有犯罪嫌疑就抓人,公安无权决定是否确实犯罪,又不可能倒过来法院判决后再去逮捕。所以公安是觉得有嫌疑就抓人,最终判决无罪,就放人。只要没有违法行为,公安就不算错。
检察院也一样,他通过初步审查,认为可能构成犯罪,就起诉,起诉之前,检察院也不可能知道被告方的全部辩护意见和证据,他只能依据当时已经有的证据来做判断。最终由法院在审判后决定是否有罪。那么只要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哪怕判无罪也与他无关。
这是从法律上来说,但实际上各种内部考核会有指标的。讲起来这些指标考核是为了提高质量,实际上因为一旦无罪要受不利影响,于是反而会导致既然起诉,就千方百计搞成有罪。这叫适得其反。
1、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