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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么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2-20 11:22; 浏览量:

一、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么

  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和解协议书的内容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二、刑事和解还要判刑吗

  1、要看是什么案子,如果是公诉案子,法院有权;如果是自诉案子,法院不宜。

  2、如果是自诉案子,二家和解了,原告可以撤诉,法院不宜干涉。

  (1)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如果是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被害人谅解,这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而已。

  (2)公诉案件,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检法三家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代表个人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刑事和解后有什么结果

  (一)如果是自诉案子,二家和解了,原告可以撤诉,法院不宜干涉。

  1、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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