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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法定寻衅滋事追诉期是多久?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9-19 11:41; 浏览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之一,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约束,同其他犯罪行为一样受追诉时效限制。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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