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09-08 12:28; 浏览量:
我国《刑法》没有关于成年人冒充儿童的处罚规定。但如果成年人冒充儿童进行诈骗的,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有可能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在网上这“法条”的内容是:成年人公然谎称自己为儿童,或者以其他方式冒充儿童,或者以其他方式冒充儿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尤其徒刑,并处罚金,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冒充儿童的,年龄差距以实际年龄减12始算,大于18年的,从重处罚;六一国际儿童节冒充儿童,向他人索要礼物钱财等的,属诈骗行为,从重处罚。并且这条消息在微博中、朋友圈中广泛流传。
乍看之下,这条“法条”内容好像挺像一回事儿,但是一细想完全是有心人趁六一儿童节人为杜撰这一“法条”。
真正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261条规定的是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这样的玩笑令不少人对此产生疑问,上网搜索答案。一时之间“刑法第三章第261条”成为热搜词。在节日之际开玩笑,娱乐大众是件好事,更无可厚非,但是玩笑也是有其底线,不应拿法律作为笑料。
综合上述,相信大家对成年人冒充儿童的问题都有了深入的了解,成年人冒充儿童判刑与否,决定于冒充者目的和行为是否违反刑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的规定是: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
如果有证据证明不构成本罪,可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