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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5-11 16:12; 浏览量:

一、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

  法律分析:

  1、当事人述。即当事人陈述主张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证人出庭作证。凡是应人民法院传唤出庭的证人,均应出庭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交书面证言,由法庭宣读;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讲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 

  二、民事诉讼法庭审理流程是什么

  1、庭审准备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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