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怎么量刑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怎么量刑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7-22 11:00; 浏览量: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量刑依据受贿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比如受贿金额相对不高,但存在多次受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等情形。

受贿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受贿数额明显增加,或者因受贿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较大损失时适用。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这通常是受贿数额非常高,或者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如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致使重大公共利益受损等情况。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