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被盗刷,是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7-08 10:30; 浏览量:
一、盗用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案例要旨:利用他人原先使用的手机号码与支付宝账户、银行卡的绑定关系,通过重置支付宝账户密码的方式控制他人的支付宝账户,进而通过支付宝平台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消费、转账,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利用支付系统漏洞套取银行资金构成盗窃罪
案例要旨:利用支付服务公司的系统技术漏洞,以该公司明确禁止的信用卡转账还信用卡的方式套取商业银行特别巨大资金用于个人存款、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且发卡行并未催收,行为人的犯罪对象也非信用卡限额,对该行为应定盗窃罪而非信用卡诈骗罪。
三、冒用他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蚂蚁花呗套现的犯罪行为构成盗窃罪
案例要旨:蚂蚁花呗不属于刑法意义的信用卡,其所设置的消费额度虽与信用卡的授信额度类似,但冒用他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蚂蚁花呗套现的犯罪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诈骗罪,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使用手机木马程序盗取他人支付宝账户信息及资金的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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