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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8小时是不是被拘留了?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6-30 10:48; 浏览量:

 拘留24小时、48小时,这种情况不是拘留,实际是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让当事人到指定地方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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