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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半年后能取保候审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6-24 09:40; 浏览量:

在看守所被羁押半年后仍有可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申请。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均可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理论上,即便在看守所已羁押半年,仍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家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不过,实际能否获批,要综合案件多方面因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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