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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委托的授权范围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6-13 09:45; 浏览量:

一、刑事委托的授权范围是什么

刑事委托的授权范围主要有两方面。其一,一般授权,像代为报案、控告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委托人只赋予律师一些常规诉讼权利,律师在办案时主要负责程序性工作。其二,特别授权,除了一般授权的事项外,还涵盖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关乎实体权利处分的事宜。委托人得明确具体的特别授权内容,这样律师就能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从而确保律师依法履职,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二、刑事委托超出授权范围有何法律后果

刑事委托超出授权范围,可能产生多种法律后果。

若受托人实施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一般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例如受托人未经授权自行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委托人可不予认可。

若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受托人有相应权限(构成表见代理),该行为可能对委托人有效。不过刑事领域表见代理适用相对谨慎。

超出授权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受托人擅自撤诉给委托人带来不利,需赔偿损失

若超越授权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受托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受托人伪造证据等,会面临刑事处罚。总之,受托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事,否则需担责。

三、刑事委托授权范围外事项能否代理

刑事委托授权范围外事项一般不能代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刑事代理基于委托人授权,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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