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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4-29 10:07; 浏览量:
取保候审一般不能去市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这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必须事先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因此,在没有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是不能随意离开市区前往其他地方的。
被取保候审人若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
1.被取保候审人需要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离开市区的具体理由、目的地、往返时间等信息。
2.执行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离开市区的必要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批准其离开市区的请求。
3.如果执行机关认为被取保候审人离开市区不会对案件侦查、审判造成不利影响,且其社会危险性较小,那么可能会批准其离开市区的请求。
4.被取保候审人在离开市区期间,仍然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或伪造证据等。
5.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可能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资格、重新被逮捕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