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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4-28 09:35; 浏览量: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并不代表没事了。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仅仅是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整个案件的终结。
1.保证金退还只是表明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如未逃跑、未干扰案件调查等,因此办案机关将其保证金予以退还。
2.案件是否真正结案,还需看办案机关的最终决定,包括是否继续侦查、是否提起公诉、是否判决有罪等。因此,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后,当事人仍需关注案件进展,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法律处境。
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意味着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表示虽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因此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体现了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和照顾,对于这类人群,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那么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表示在羁押期限届满时,如果案件尚未办结,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确保取保候审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