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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3-20 09:56; 浏览量:
起诉离婚信用卡欠款,首先需要明确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能证明该债务为非法债务(如赌债)或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权人知晓此约定。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应就信用卡欠款的性质进行举证和辩论。
2.若信用卡欠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离婚,双方仍需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果其中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由另一方单独使用,那么该方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卡欠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债务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举证情况。
1.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信用卡欠款都必然属于共同债务。
2.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系对方个人消费或赌博等非法行为所致,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3.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特别约定,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则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可能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从而避免成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