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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罪的数额认定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2-24 09:43; 浏览量:

一、对盗窃罪的数额认定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至关重要,其标准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确定。

一般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外,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等,虽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达到该标准百分之五十的,也认定为盗窃罪。

准确认定盗窃数额,对定罪量刑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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