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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人员戴手铐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2-05 09:31; 浏览量:

这可是咱们刑法中的主要手段,拘役的时间,通常是1个月到6个月之间,如果你犯了好几条罪的话,最长也不能超过1年。

拘役有几个特点,我给您说说哈:首先,它的刑期比有期徒刑短多了,都是由公安局来负责执行;其次,在服刑期间,被拘役的人每个月可以回家1到2天,如果是参加劳动的人,还有可能得到一些报酬;最后,如果拘役结束后又犯了罪,那就不算累犯

那么,拘役的刑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在判决之前已经被关押过了,那每关押1天就可以折抵刑期1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刑法拘役追诉时效多久执行

1.在通常情况下,我们说追诉期其实就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惩罚罪犯的时限,这个期限的起算点,一般是由犯罪的那一天就开始算了,也就是犯罪行为做完或者停下来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2.如果犯罪行为是持续进行的,那么这个时候就要从犯罪行为结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有个坏蛋在一段时间里,用同样的意图连续做了好几个不同的犯罪行为(这种情况我们叫做“连续犯”),那么他的追诉期就是从他最后一次犯罪行为做完的那一刻开始算起的。

3.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犯罪行为还在继续中(比如那个坏蛋在一段时间里不停地做着同一个犯罪行为),那这个时候,追诉期也是要从犯罪行为结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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