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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1-13 09:37; 浏览量:
判缓刑时,取保候审的时间并不算在内。
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用于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2.缓刑,则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是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因此,缓刑是经过法院判决后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与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算作缓刑的时间。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刑罚的严厉程度相对较低,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以取保候审。这需要在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后进行决定。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取保候审。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以取保候审。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