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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1-13 09:33; 浏览量:
取保候审的办理不能依赖或依赖于任何非正规途径或关系,而是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并非固定为37天,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有义务确保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果被保证人违反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被处以罚款,甚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应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