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诉讼时效具体是多久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诉讼时效具体是多久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30 15:58; 浏览量:

 车祸致人死亡的,不是诉讼失效,而是刑事追诉时效,一般是五年,最长是十五年,对于车祸致人死亡的案件,其追诉时效的长短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1.具体来说,如果车祸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情形,追诉时效为五年。

  2.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追诉时效则延长至十年。

  3.若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追诉时效将长达十五年。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对严重犯罪的追诉,同时也考虑到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社会影响。

二、

车祸致死追诉期限的确定

  车祸致死案件的追诉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法律规定的相应期限来确定的。

  1.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计算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犯罪后被发现或者犯罪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将受到一定影响。

  .2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前罪的追诉期限将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对连续犯罪的及时追诉和惩罚。

  3.如果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那么该案件的追诉期限将不受影响。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