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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走不下去可以民事诉讼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30 15:56; 浏览量:

 刑事案件在尚未审结终结之前,一般是不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这是因为根据法律原则,我国采取的是“先刑事后民事”的审理顺序。

  1.这意味着,如果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伤害案件等,受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2.如果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民事诉讼应当等待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有序进行,防止因并行审理可能导致的混乱和矛盾判决。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这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在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时,被害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情况,以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认定和判决。

 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如果被害人需要就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被告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

  3.等待法院受理并安排开庭审理。

  4.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需要充分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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