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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25 10:16; 浏览量: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包含以下核心要点:
1.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5.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得取保候审的人员如下: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以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