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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24 09:39; 浏览量: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之所以会延期,往往是因为所涉案件案情复杂、重大。
1.《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通常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但如果案件涉及重大或复杂情节,这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
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还可能遇到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且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
3.在补充侦查完毕后,案件将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此时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一机制确保了检察院在必要时能够获取更全面的证据材料,为起诉决策提供坚实的事实基础。
4.改变管辖也是导致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延期的一个常见原因。当案件管辖权发生变更时,从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新的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且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在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方面,检察机关需要查证属实的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而非合法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
(2)确定犯罪嫌疑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非不负刑事责任或可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