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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18 09:29; 浏览量:
商品与条形码不符,会面临商品被强制下架的处罚。针对此类违法行为,质检局将依法对销售者及生产厂家进行处罚。
1.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也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
2.对于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的商家,质检局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0元。此举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商品条形码不符的罚款标准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1.对于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或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伪造商品条码的行为,将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于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伪造的商品条码的情况,同样责令改正,但罚款金额上限为10000元。
这些罚款标准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惩罚违法行为,促使商家和生产厂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商品条形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