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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05 09:21; 浏览量:
身为公安机关补充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辅警享有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其中“立功”更是对他们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杰出表现以及为保障社会秩序、防止与打击犯罪所作出的卓越贡献的表彰。
而获取“辅警立功”荣誉的途径不胜枚举,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成功地协助警方侦破重大案件;其次,有效地阻止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再次,在紧要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后,积极投身于各种抢险救灾工作之中。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辅警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公正无私的立场,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彰显出他们的职业素质和高度的责任感。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一)在预防、制止、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二)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中有显著成绩的;
(三)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四)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第六条
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预防、制止、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二)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中有显著成绩的;
(三)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