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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适用的条件有哪些?拘传程序是怎样的?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1-15 10:06; 浏览量:

一、必须到庭的被告。

  1、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2、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也可以适用拘传。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二、经过两次传票传唤。

  三、不到庭没有正当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

  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

  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 》,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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