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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公开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1-04 09:37; 浏览量:

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公开

  我国刑事案件一律公开宣判。不论是否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均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三、刑事案件能不能撤案

  刑事案件能撤案。如果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经侦查机关调查后,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又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对案件进行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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