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诈骗案如何报警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跨国诈骗案如何报警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1-04 09:36; 浏览量:

一、跨国诈骗案如何报警

  1.收集证据。

  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诈骗者的联系方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邮件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调查和立案非常有帮助。

  2.联系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人可以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向警方说明情况和遭遇的诈骗类型。如果已经收集到了诈骗者的联系方式和转账记录等信息,可以向警方提供。

  3.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报案人能够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银行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在报案时,需要填写报案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4.配合调查。

  报案后,警方会展开调查,需要报案人配合调查。如果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和材料,报案人应当积极配合。同时,也需要按照警方的要求,前往公安机关进行笔录和询问等。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三千元及以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中,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