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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能不能没收财产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0-31 10:05; 浏览量:

一、敲诈勒索罪能不能没收财产

在特定条件下,敲诈勒索罪的罪犯可被判决没收其财产。所谓敲诈勒索罪,乃指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恐吓、威胁甚至要挟的手段,违背他人意愿而强行占有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实施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行为的犯罪分子,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民事责任;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仍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对于那些触犯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分子,在法院判处其主刑的同时,如若存在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例如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所得数额极为庞大等,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被并处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犯罪的构成

敲诈勒索罪作为法定的刑事罪名,其具体的犯罪构成特征如下:

首先,该种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涵盖了多元化的领域,不仅仅局限于对公私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对他人的人身权利乃至其他合法权益都构成了严重威胁;

其次,从客观角度看,本罪行表现为当事人采取各种形式的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逼迫受害者被迫交付财产以满足被告人的非法需求;

第三,在犯罪的主体层面上,一般性的个人都可能成为这种犯罪的实施者;

第四,从心理状态上看,本罪行体现的是加害方蓄意而非偶然的、直接的故意心理状态,且主观动机必然蕴含着强行掠夺他人财产的意图。《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最轻的判多少年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此种犯罪最低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面临着罚金等附加刑的惩罚。在实际审判中,量刑由罪行的严重程度决定。若犯罪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恶劣行为,便很可能在上述最低量刑范围内进行判决。关于“数额较大”的界定,通常会参照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然而,对于那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事件,则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例如,敲诈勒索的金额微乎其微,或者存在被胁迫等特殊情形,这些因素都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需要全面考虑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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