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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0-31 10:04; 浏览量:

一、危险驾驶罪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罚款标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明确规定,任何人只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判处拘役,并且还需缴纳罚金:首先是追逐竞驶,情节极其恶劣者;其次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再者就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最后则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而言,如果他们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那么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接受处罚。此外,如果以上两种行为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那么就需要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项罪名进行定罪处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罚款金额,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的固定数额,而是交由法官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自由裁量。一般来说,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罚款数额。但是,通常情况下,罚款金额并不会过低,其目的在于发挥惩罚和警示的双重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判缓怎么执行

在依法宣告缓刑之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缓刑裁定书之次日起立即予以执行。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将被判刑人员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监管并进行履行考察。

同时,还应采取亲属担保、经济担保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并确保缓刑期间内服刑人员能够认真悔过、自省自强,从而积极主动地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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