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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0-09 09:53; 浏览量: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假释。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不仅不能假释,而且原先的缓刑也会被撤销,两罪并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1.当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
2.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法律秩序的维护。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4.在考虑是否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这是为了保障社区的安全和稳定,防止假释后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