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9-29 10:35; 浏览量:
一、办房产证能不能延期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商品房交付后的6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必要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若开发商逾期提交,导致消费者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或法定时间获得产权证,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房产证延期是否可以领取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之规定,开发商须于商品房交房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房产证办理资料。若因逾期送档,导致购买人无法按时获得房屋产权证书,开发商需为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