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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9-27 10:37; 浏览量:

现行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陈建银代表建议修改为: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应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刑法第17 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规定意味着: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若无其他原因(如精神病理作 用)能证明其无刑事责任能力,都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年龄阶段即“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只对少数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刑法第 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任”。该规定说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除上述8种具体罪行外,其实施其他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三, 投毒罪已经更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三、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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