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8-28 06:44; 浏览量: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对所审理的寻衅滋事类案件,通常会在限定的两个月期限内作出裁判宣告,原则上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同时,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法定关键构成要件涵盖如下几点:首先,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益主要指向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其次,犯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无缘无故挑起事端、聚众捣乱、胡搅蛮缠、殴击伤害无辜者、毫无理由地恶意挑衅、横行霸道以及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特定的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第三,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皆可成为其主体;最后,犯罪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出于故意而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