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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诉讼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8-19 09:16; 浏览量:

  非羁押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针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罪行较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不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以及后续诉讼程序进行的一种诉讼方式。

  该方式仅适用于罪行较轻的情况,也是针对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给予保障人权的表现,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有明确提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五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被告人罪行较轻,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依法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诉讼的形式大致分为四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是刑事法律,一般分为公诉以及自诉两种案件,是用于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以及处刑问题的诉讼活动。

  民事诉讼更多的涉及更多的就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民事权益。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审理时应当优先调解。

  经济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行政诉讼是行政管理相对人,针对行政机关所作处理决定不服,进行依法起诉的案件。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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