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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3-01 13:40; 浏览量: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