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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能独立使用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3-01 13:38;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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