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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减刑假释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2-22 09:58; 浏览量:

一、哪些人不得减刑假释

1、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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