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何种顺序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讯问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按照何种顺序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31 10:22; 浏览量:

一、

按照何种顺序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按照以下顺序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1.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2.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有权自行辩护或者委托律师辩护,告知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3.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无罪的辩解,应当允许其连贯陈述。

二、

犯罪嫌疑人拥有哪些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