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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前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多久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19 10:23; 浏览量:

一、批准逮捕前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多久

  最多三十七天,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三天,需要逮捕的要在拘留三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提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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