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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和诽谤罪是否需要原告亲自告发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16 09:51; 浏览量:

侮辱和诽谤罪是否需要原告亲自告发

  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当事人是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对此进行处理的,当然了,如果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二、

怎么区别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

  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

  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两者方式不同,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4.两者手段不同,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5.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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