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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15 10:00; 浏览量:

一、

公安机关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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