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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1-04 10:33; 浏览量:
(一)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2001年-2003年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29案48人,起诉27案46人,相对不起诉2案2人。其中2001年受理未成年人案件7案12人,2002年受理未成年人案件9案15人,2003年受理未成年人案件13案21人。起诉后法院判决情况是:2001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未成年案犯共12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案犯总数的7.8%;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案犯的2.6%;2002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未成年案犯共14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案犯总数的8.9%;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案犯的3.81%;2003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未成年案犯共20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案犯总数的13.2%;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9人,占该年度法院判决案犯的5.94%。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在犯罪年龄上呈现低龄化趋势。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2001年为2人,2002年为4人,较上年上升200%;2003年为7人,较上年上升57%,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年龄段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分别是:2001年为16.7%;2002年为26.7%;2003年为33.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犯罪向年龄低龄化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