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药品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2-28 10:25; 浏览量: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采取“全部说”,原因是医疗器械属于高风险产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应该采取等同于药品的监管力度来认定“违法所得”,并且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计算“违法所得”也采用“全部说”,生产、经营应与使用保持一致,应当以“全部”收入认定“违法所得”。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没有专门的法律解释的情况下,遵循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原则,按照一般产品违法所得的规定和解释,依据国家质监总局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的“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这一解释,采取“获利说”认定违法所得。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