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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承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2-01 09:22; 浏览量:

一、

被害人承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被害人承诺无效的情形有:

  1.被害人作为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不具有处分权利;

  2.被害人对承诺事项超出一个限度;

  3.被害人没有承诺能力;

  4.承诺是在欺诈、胁迫作出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

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

  1.承诺的主体要件。被害人承诺的主体要件,即被害人的承诺能力,是指理解承诺的内容和意义并做出承诺的能力。承诺人应当能够明确认识到其承诺行为的性质、后果、意义等

  2.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承诺必须是出于被害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基于欺骗、胁迫、利诱等的承诺不阻却违法性。由于承诺是被害人自我决定权的行使,所以不能有任何意思瑕疵。

  3.个人法益的有限承诺。

  被害人承诺只能对其有自我决定权的法益作出,即被害人只能对其有处分权的事项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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